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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實行10年,這10年來雖然因為社會逐漸重視性侵害議題,使得被害人勇於出面報案,讓性侵害通報案件增加,警政單位性犯罪破獲率也在9成以上。不過婦女團體還是指出美中不足之處,因為社會普遍汙名化性侵害被害者,使得官方掌握性侵害犯罪通報案件失真。而且政府監控管道出現死角,讓性侵害犯罪者重複犯罪比例高居不下。

婦女團體:汙名化性侵害被害者 官方統計數字失真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至今上路10週年,雖然警政單位的性犯罪破獲率在9成以上,值得鼓勵,不過專家學者卻表示台灣在性侵害防治上,還是有相當大努力的空間。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表示,這10年來雖然因為社會逐漸重視性侵害議題,使得被害人勇於出面報案,讓性侵害通報案件數增加,根據內政部去年公布接獲的性侵害通報案件共有6601件,平均每天至少發生18件性侵害案,但是社會普遍還是存在將受害者汙名化的現象、以及受害者不信任司法,根據他們統計實際犯罪黑數高出官方接獲報案數字的10倍之多,也就是去年一年有大約6萬多件性侵害案。

張錦麗:「這個數字是透過層層篩檢後所呈現出來的數據,真正性侵害犯罪黑數遠高於這個數字。這個6600多件的通報件數是透過警政、醫療和教育等通報體系,或是熱心人士所產生的,但是犯罪防治專家認為這數字遠遠低於實質發生件數,這個犯罪黑數有7到10倍之多,若以10倍來算,一年就有6萬6千多件。」

對此,張錦麗就建議檢警在偵辦性侵害案件,應該要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被侵害過程,避免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而且在偵訊過程被害人有應該有社工人員陪同,這樣才可以提高性侵害案件的報案率。張錦麗說:「我們就是希望被害人能夠進量減低不斷的陳述,在減少陳述的過程也能有社工人員陪同。」

學者:性犯罪加害者重複犯罪機率高

政府監控出問題除了犯罪黑數高,台灣性侵害案件還有一個特色,就是性侵害犯罪者重複犯罪比例高居不下,律師王如玄表示這是政府監控出了問題,雖然政府從去年開始執行性侵害假釋者帶電子監控手錶衛星定位系統,目的就是在監控性侵害加害人出獄後的行為,但卻無法得到有效落實,因為政府只要求假釋在外的加害人佩帶,服滿刑期的性侵害加害者卻不用,造成性侵害防治的死角。

王如玄:「光是對於假釋跟保護管束的加害人,我們有所謂科技設備的監控,譬如給他宵禁、規定他要在特定的住處,甚至藉由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去年正式施行後,看到政府機關用電子監控手錶衛星定位監控,公佈好像做的不錯,但是我跟大家講現在有帶手錶接受監控的不到10個人。」

因此,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呼籲政府應該建立性侵害案件資料庫管理系統,除了可以幫助警方加強辦案效率,也有助於民眾自覺來保護自身安全。王麗容說:「為什麼我們會害怕,因為所有的人出獄,進到社區之前,他們用性侵害家人的觀點來,應不應該建立監控體系;可是不要忘了我們是受害人,大部分他們的權益在哪裡?所以我希望應該回到被害人權利觀點的基礎,來看看這些性侵害罪犯是否應該受到監控,是不是應該有監控網絡。」

雖然公佈性侵害罪犯的名字等資料,會引發侵犯個人隱私的爭議,但婦女團體可藉此能保障多數潛在被性侵害者的權益,避免更多人受害。

——轉載自「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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