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06

【小道】拐男童口交 戀童男判14年
自稱竹聯幫圓環堂口分子的李姓水電工,從92年到94年6月間,上網號稱可免費提供食宿和網路遊戲,略誘16名男童到住處後性侵或口交,並要求被害少年介紹同學供他發洩性慾,桃園地院昨天審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14年徒刑。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是去年偵辦竹聯幫案子時,意外發現有少女指和多名少年到李姓男子(30歲、綽號「罪惡」,有妨害風化、猥褻等前科)八德市租屋處遭性侵,李姓男子還自稱竹聯幫圓環堂分子,要脅少年們幫他口交或肛交。 經深入調查,患有戀童症的李姓男子經常上網,以免費提供上網場地和食宿、零用錢為由,誘騙12歲到17歲中輟生或少年蹺家,到他住處上網,再自稱是竹聯幫兄弟,要脅男童們幫他口交或發生性關係。多名遭性侵害少年說,甚至每周被要求口交四、五次,還在友人面前玩3P。 院方審結認為,李姓男子雖患有戀童症,但戀童症並不足以影響他判斷並控制犯案能力,他的行為,還會影響被害人心靈發展,因此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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